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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
2005-09-02           【 加入收藏 / 文章投稿 / 截图上传 / 发表评论
作者:红乌鸦
十六岁的时候,青春痘刚爬满了脸颊,我满不在乎地纵容这种状况两年多,直到它们自己慢慢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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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去得特别迟,出来时母亲不停地催促着我,我还是迟到了。待找到教室,从后门进去,老师的开学讲话已经进行了大半。我几乎没有选择地坐在了后排的角落里。五六分钟后,丢丢背着书包摇摇晃晃地跑进来,原来他才是最后到的,居然。

于是高一的第一天我们就成了同桌,我还记得他背的是双肩书包,那时候我习惯单肩的,用右手提着一边走一边踢,双肩的书包让我感觉幼稚,对男生尤其如此――再后来我干脆就不用书包了,用胳膊夹着课本急匆匆地走。

重新排座后我被分到倒数第二排,而他竟然在我后边――仍是那个位置。两天后的一节语文课我转过身与他玩剪刀石头布,赌草纸的,几分钟后我们被老师请到教室后边,我经历了学生生涯的第一次罚站。而我们的青春便在这种愉悦的尴尬中开始了。

家在乡下,这个小城没有我的家。在我读初三的那年,那个充满悲伤的冬天。哥哥在省城医院被确诊为恶性脑肿瘤――这在当时无疑等于被宣判了死刑!最终他也没能挨过那个冬天……有时我常想:这个世界对我那哥哥实在是太惨忍!为什么偏偏要让他出生在像我家这么一个贫穷的家庭?为么偏偏又让他患上这种令人绝望的病症?父亲曾求爷爷告奶奶东奔西跑地去凑钱试图挽救年轻的儿子。然而在那样一个贫穷的年代,那个贫穷的地方,那个贫穷的家境……所能凑到的钱也只能算是杯水车薪。最终,父亲不得不无奈地放弃了所有的努力,把哥哥从医院接回家里。――然后,悲伤地看着自己年仅二十岁的儿子在自己的面前咽下最后一口气……母亲听信了算命瞎子的话,说我不能再留在家中,否则也难逃一劫。便把我送回了浙江老家寄宿在姑姑那里读书。

从姑姑家到学校来去不过几分钟的路程,中间经过一个喧闹的菜市场,每天早晨我都在那里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裹进书包里,迷迷糊糊地走进学校大门时,早读铃声便在身后响起。这时候教室乱糟糟一片,外边是几只莫名其妙的鸟儿,我开始招呼自己的早餐。

白天是索然无味的,剪刀石头布显然已经在上课时被禁止,而我们除了一起写写孔乙己的爱情故事,除了将一些流行歌曲翻译成拙劣的英文,实在想不出其它更优秀的简单游戏。于是我开始从清晨企盼着夜晚。丢丢也和我一起企盼着。

天一黑的小城像乡间的黄昏一样安静从容,入夜后更是行人稀落。晚自习会一直持续到十点种,虽然姑姑有掌管我的权力和义务,却也没法和我耗下去。于是两个稀里糊涂的大男孩,一个在小城没有他的家,一个有家却不愿意回,开始骑着车在街道疯转。我载着他或者他载着我,从大街窜进小巷再从小巷窜出来,胡乱地没有理由地笑着。

我们总是情绪高昂,我想多半莫不是因为无知吧,就好象两个新生的麻雀在飞翔,飞来飞去,不知时间流走。

其实我很不愿意以时间为线来穿插我的生活,这样显得呆板、枯燥而且特没有深度,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下一段你将要说什么,随后便失去了全部的兴趣。这一点在我拜读一些大师的作品时得到了深浅不同的验证。唯一没能猜透的是古龙,但他的不是生活是江湖,前者温暖暧昧,有规可循,而后者总是肃杀冰冷,复杂突兀的。

我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为这个庸常故事中一些庸常的前因后果作一些铺垫、缓冲。借此来掩饰自己的幼稚,其实那时候幼稚应该是对的。现在可能也是。

我们就那样恍惚着过了一个学期,没有得到什么也不会失去什么。“青春就是供以挥霍的”,我记下了这句话时没敢记下它的主人,因为我知道这样的言论是被诅咒的。

我们各自回家过完了暑假又回到了一起,我说丢丢,咱们是不是应该用功学习了?我这么说的原因我不说也是谁都知道,丢丢也知道,他说好吧,我们一起努力吧。

那时候没有誓言是因为我们都不需要,青春整个儿就是真实的,承诺,无论对自己对别人都是累赘。不像后来长大了变得坚定,很多事反而变得不确定。总是熄灯后在床头掐灭烟头说明天不抽了,我发誓。第二天却依旧满地找火机。

孔乙己的爱情在经历了半年的缠绵悱恻后终于夭折,我们说到做到,终于开始学了。我们和想象中一样聪明,在班级里的位置很快扶摇直上,几乎是顺着老师的眼光爬上去。虽然我们一直也不是最好的,但那时候我想因为我们也并没有真正投入。这种想法让现在的我有点羞愧。

这学期过了大半时,我开始看书,当然是指闲书。促使我看书的原因可能是有一天我从丢丢的书包里翻出一本《简爱》,老版的那种,里边有很多古朴的插页。据说书是他爸爸买的(后那本书丢了,不是我干的,真可惜),我很喜欢,我想我是不是也应该看书了,总不能落后于他。

第二天我便去书店拾了本《牛虻》,因为那是我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外国书籍。其实初中时我也看过外国名著,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只不过那时候我是把它当武侠小说读的。我把伏尼契的心血往桌上一扣,封底是译林出版社的丛书览表,我指着那个表对丢丢说,我们从上往下把他们读完好不好?

后来我们就像竞赛似的几乎一周一本地消耗着“水湄”书架上那套黑漆漆的丛书。“水湄”的老板是个老太太,这个年代的老太太如果不戴老花镜多半就不是个知识老妪,所以她对我们的举动很默然,没有乍逢知己的激动。幸好我们那时候看这些书压根就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不致沮丧。

现在想起来我们这项事业坚持了有一年多,按理说应该读完了差不多52本名著了,如果真的那样我可真的算是数学系学生中的异种了。幸好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们读书的周期在渐渐地拉长,这其中有很多原因后边我也许会提到。当然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的零花钱也有限,一方面是因为家里不宽裕,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寄宿在外吃喝都不用自己操心,怕钱多了我去使坏。而丢丢,则不知道如何讲金钱挥霍了。反正有好几次,我们看到剩下的那几本大部头都感到害怕,不知道是害怕花钱还是害怕看不完――至少一周是看不完的。

我现在还记得《约翰。克里斯朵夫》被傅雷翻译成厚厚四大本,要80多元。莫不说现在已经没有心思投入了,即使真的想看估计也不愿意去花那个钱,都俗的要死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和丢丢“文学”了一大场,此后的若干日子里,我再也没看过一本名著,丢丢也大抵如此。和理科院校的兄弟扯起外国文学,我吃的都是老本,越吃越少,越吃越少,后来一直到只记得书名与作者,连情节也忘得一干二净。最多知道哪本书比较“黄”一点,“嗯,那个《娜娜》比较黄……”

查泰莱夫人的什么什么的他们都知道,所以我能说出娜娜就算比较博学一点了。

故事(虽然这压根就算不上故事)的时间应该还停留在高一下半学期的下半截,我们一边学习一边做着与“文学”有关的事,时间也照样过得飞快。期末,考试,南部炎热的暑假,我又要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回家了。走前我们去城边的湖岸旁边耍了一上午,光着脚在浅滩上赛跑,为此我还赢了几块钱。然后我们就道别了,依依不舍的样子,我说我回去给你写信吧,他便把地址抄给我,我想这个什么什么小区几幢几号的,邮递员会不会去……

暑假不长,因为那时候学校并没有开始“素质教育”。于是,当乡间脚踏式脱粒机的轰隆声尚在“双抢”农忙中不绝于耳时,我已经回到了学校开始了准高二生活。当然我没有给丢丢寄信,我扯了篇日记塞在信封里,啪嗒贴上邮票递给他,说真的要寄的话我放学去。他倒是爽快地收下了,因为他同样也没给我写信。

上学期考得并不好,诸多的原因。老师点了丢丢的名却没有点我,因为他从来不管我,他看我不顺眼了自然会去舅舅那里打报告。舅舅就住在他楼上,这一直到现在都让我很苦恼,因为每次去看舅舅都要小心是不是会遇见他,你知道毕业了再看到以前的老师,一个清楚地知道你底细的人,总是有点不爽。这与尊敬是两码事。

我想老师之所以点了丢丢的名又向舅舅打了报告,无非是因为我们的成绩潮起又潮落。而在他的逻辑里,既然潮起证明了你有能力,潮落就一定是在偷懒了。于是我和丢丢身上开始有了一点“压力”,这使我们度过了很短暂的一段平静的日子。我们晚自习开始不坐在一起(晚上是可以随意串座的),原因是我们打算“学习”,而坐在一起是不可能学习的。

那时候外国名著读得已经不是很勤了,仅仅是保证一段时间里肯定在读一本。出于爱好,我会偶尔看一点宋词唐诗,读读港台的散文,这段时间我过得最像一个学生,而且还是好学生。我之所以没有说“我们”是因为我不是很清楚丢丢这时候除了学习还干些什么,这个我们在偶尔骑车瞎转时也不会相互问起。

其实我的叙事手段很拙劣,我这样写下去明显是想说这种局面会被打破,否则那样一直持续到最后就不具备一个“故事”的最基本条件了。事实上也是如此,只不过那天丢丢趴在桌上好久突然掉眼泪,着实让我吓了一跳,我们谁也没在谁面前哭过。

四周人不多,我回过头时突然发现的,我一时间有点蒙,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安慰一个流泪的人。何况我一直以为一个男人即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该哭的――我以为我就是这样的,当然丢丢也应该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楞了半天我说怎么了――我好象只会这么问了。

他又抽啜了一会,然后就停了。他眼睛红红的让我感觉像个小女生,这让我有点窘,他说怎么办,乌鸦?我不纯洁了……

我发誓如果换成现在,我一定会给他一个耳刮子,我会说大男人哭个什么,什么纯洁不纯洁的,可惜那时候我们还都不过是小孩子,何况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只能疑惑地看着他,带着一点情绪。

“赵蕾你知道么?我和她谈恋爱了。今天晚上我们在一块的时候,我摸了她那里她也摸了我的……我不纯洁了……”

我清晰地记得当时是一阵生理上的冲动,然后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绪便占领了我,我必定是在想却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从来没以为自己小但也从来没想到有些事会和我有关,以致于他后来和我说我幸福,有爸妈疼我还有姑姑姨妈爱我,而他的爸妈却整天打麻将,除了希望他考上大学以外其它一点都不关心,等等等等,我都没有太在意,我只是和他说没有那么严重,没事的。

人在伤心时总会说出一股脑儿伤心事,尽管有些是被夸大了,但我想那天他是真的简单地伤心了一次。事情在第二天便不了了之,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分手,我们谁也不会提起,他是那样快乐的人,我很放心,我们甚至连尴尬都没有。

然而我却真的有了一点变化,我想丢丢也是。我感觉我们是不是长大了。

赵蕾我知道,一个干瘦的女孩,她是丢丢初中同学却不知道为什么比我们低一级。那时候我隐隐约约知道她和丢丢恋爱却从没在意,女友?我那时候想都懒得想,也想不出所以然。舅舅担心我早恋这让我感觉很搞笑。

去年在街上遇见过她,头发红红的,她不认识我。后来丢丢告诉我她好象在一个酒吧工作,我想她就是当初让丢丢无措的人啊……

我一直忘记交代一件事,这个时候我已经住进北街了,我想之所以忘记了是因为我一开始就一直想着它。由于我的成绩忽起忽落,使得姑姑和爸爸一致认为原来的地方不适合我学习,而姑姑也“管不住我”,所以我搬进了北街的姨妈家。这让我感觉不是很好,因为我不是“光荣”地出来的。

北街是一条老街,坐落在小城的边缘,古老的房子古老的居民以及古老的石子路面,仿佛与这个小城格格不入而又相映成无趣。但我不得不承认那是个学习的好地方如果你真的肯学,除了早晚从不远处传来客轮的汽笛声以及对面偶尔开大音箱,A片里女主角放浪的呻吟声,这里都是绝对安静的,从容仿佛与世隔绝的安静。

我和姨妈一家住在一座木制的阁楼里,我住楼上,经常从低低的窗户探出头,却因为对面一座同样高的楼挡住了视线而沮丧。北街就是这样的,不大不小却刚好将每一个属于她的居民困在里边,看不到外边的光亮。也许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雨天,雨后的石子路面溅起泥水,我抬头看被两旁的阁楼划开的一道狭窄的天空,电线杆斜依在视线里,偶尔有一两只鸟儿非过,仓皇得一如古代……

王蒙说十几岁“是一个自以为业经沧桑的年龄”,这句话我后来经常引用给表妹来证明她有些想法的无知。其实还是辛弃疾把握得准确一点:年少不识滋味愁。不知道是北街的阴郁、沉闷感染了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在低落的情绪里我将北街看得阴冷,反正很多事都是那般不如意了,虽然现在想起来不如意的也许只有情绪本身。

这之间我在丢丢面前掉过一次眼泪,算是将以前的尴尬扯平了。伤心的直接原因好象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去学习了,期中的成绩却一团糟,很多乱七八糟的伤心不伤心的事一起涌过来,我就像个小女生似的流了泪,仿佛失败的不只是一场考试,而是我的整个人生。这件事到后来我一直耿耿于怀,以致未来的五年里我一次也没哭过,我说就这样长大吧。

时间已经是高二的下学期,我和丢丢如往常一样在这个袖珍的校园里滚来滚去,只不过有了各自烦闷却懒得去说的心事。他应该又恋爱了,对象我不知道是陈蕾或者是其他人,恋爱是花开花落的事,我从不去过问这些,因为他一直和女生相处得很好,姐姐妹妹的一大批甚至要向我推荐。而我恰恰相反,似乎是个天生的“好孩子”,总是和女生搞得不冷不热的,原因多半是嫌她们聒噪而且幼稚。丢丢总是一再强调乌鸦你的人生不完整了,快救救自己吧,但是一直到现在我也只是嘿嘿一笑,那英说那什么一笑而过。

我不知道他的恋爱是在如何的时间和地点里进行的,这多半也归咎于我的漠不关心。大部分时间还是我和他在一起,我们将以前零零碎碎的乐事翻出来重复演练再不断地添进一些新鲜的事物。至少玩的时候我们是开心的,并且乐此不疲。那时候我想有个朋友真好,偶尔地,纯朴地想起。

北街低矮的围墙外边便是我们经常瞎转的千岛湖,从姨妈家出门转弯,拾阶而下就可以看到湖边一块宽阔的水泥平台(因为这个时候你就站在它上边了),那个地方叫轮渡,旁边的堤墙上有斑驳的字迹为证。每天晚上我和丢丢都要去轮渡扔石子。夏日里那是一个恋爱的场所,经常会有学校里的知识青年在那里喁喁情话,偶尔还会尴尬地遇见一两个认识的人在那里亲吻,颇符合李春波歌曲里的情节。我奇怪丢丢为什么不和陈蕾或是别的什么女生来这里,或许他们也来过吧,我随便地想。

夜晚的轮渡的确很美,我们钻到一角将一堆石子挨个地扔出去,倒影中的月亮和渔人的灯火便在水面荡开了,一直漾到旁边古老的堤墙上。我想我们那时候都是郁闷的,他会偶尔地和我说起女友,说起家人,说起未来,他说想想以后大学毕业了可能就不会回来工作了真是难过,但如果真的非要来这里工作则会更加沮丧……而我总是说也许等毕业的时候我就可以将石子扔到对面了,这里的水面并不是很宽,但丢丢说他一定不能够。

没人的时候我们总是对着湖面嘘嘘完再走,我不记得是谁想出的这个怪主意,“今天的郁闷就这样流走了”,之后便是我们放肆的大笑。头顶有一颗很亮的星,丢丢说那叫**星,每次我都要站在同一个地方才能找到它,这让我后来在西南的大学里偶尔怀旧时不免遗憾。那颗星总还是在的吧,知道它的只有我和丢丢了,还有我后来的女友。

在后来的几年里,每每写信,每每回忆起来,轮渡都是我们青春的见证,这种印象比城西后山的竹林更真切,尽管我们在竹林里刻下过自己的名字而轮渡最终也不过留下了一些脚印,但是在轮渡的时候,我们的心思是不完整的,不懂爱与哀愁地愁着。“为何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完美不过是肤浅,走来走去的东西,而完美背后的太多不完美才让我们耿耿于怀,长记于心。

日子在无知无畏却又夹杂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中推进,几乎每个高三学生的生活都是类似的:忙碌,浮躁以及偶尔的偷闲越轨,很多不那么重要的事情都被暂时地放下了,我们一夜长大,清晰的听得见拔节的声音,像一群被驯化的猴子。

丢丢已经很少来上晚自习了,他爸妈将他留在家里省去了来去学校的时间,后来我想这是帮了我而不是帮了他,我越来越辛勤地啃着书本,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测斤斤计较着分数,而丢丢除了语文几乎每次都考得不好,我想他一定在家里烦闷着。有时候我会偶尔地想起他在轮渡说他不能够,心里一种淡淡的凄凉,这种感觉我没有和他说过。

每周都会有半天的休息时间,而姨妈一家经常会在周末回乡下。我躲在屋里看着从“百草”借来的成人书籍,放松着自己的神经,这种习惯到现在已不成习惯,但偶尔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要么是散文,要么是A书,大雅大俗都是一样有感情的文字,不致于僵死。

丢丢有时会来北街找我,每次他都提着澡兜,我知道那是他出来的理由,这时候我会为自己的高三感到一瞬间的幸福。他叫我出来,我们便出去打球,去骑车,去湖边逛,实在无聊了只好把头发拨得乱乱的去“百草”找影碟看。偶尔会有A片,这时候已经不会乱糟糟地想什么纯洁与不纯洁了,我们把门关起来把音量调低,奇怪姨妈一次也没在这个时候回来过……

我们像是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养鸡场里,每只鸡都在自己狭小的空间里粗糙地成长着,生活枯燥乏味,未来捉摸不定……

其实高三本不应该分成两个学期,因为它们几乎是连在一起的。我们在爆竹声声除旧岁的气氛中又走回了学校。第一个晚上,整个教室出奇到平静,好象谁也不认识谁似的,我不知道大家都在想什么。我将一个日记本写了又撕撕了又写,现在已想不起当初写的什么。我和丢丢说快要毕业了,毕业就爽了,就不用学化学了。我一直也没考过第一就是因为化学不行,丢丢说好啊就是,不知道会考成什么样子。

我们那时候压根就没想过毕业了,我们就不是同学了。这小城我们也跑遍了,只是从来没厌过。

他会偶尔找一些堂而皇之的理由来学校自习,比如需要问老师题目什么的。下课了我们便去路口吃粉条,他坐在我对面抽烟,第一次我有点惊讶,我说你看起来像个小孩子。他笑,我第一次没能理解那笑是什么意思。

接下来的事不是倦了不想说了,而是实在记不起来了,我曾经努力地想把它们忘记,现在哈哈我终于做到了。我们好象吵架了,没吵架那么高尚,我们如此默契地谁也不理谁了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我不记得了。班里好象出了内奸,老师还曾把我们的矛盾放到班会里说,我们尴尬得好象突然都变成了**……

这些倒霉的平淡若死水的日子。

时间因为没有内容来填充便来了个大跨度的飞跃,毕业了。我以为大家会像校园民谣里唱得那样抱头痛哭,至少是感伤一阵子,为同桌的你为下铺的兄弟为白发的先生,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过俗不可耐的等着张榜等着通知书,连聚会都显得多余。我骄傲的像只公鸡,我说妈你放心我即使考不上重点也不会落榜的,可惜等成绩估下来了我并不是那么容易抉择,我说过考不上省内那所唯一的名牌我必定是要出去的。可笑我和舅舅在屋里研究了半天最后却用他家的两只碗解决了问题,我把几所学校写成纸条扣进碗里,然后抓出几只,初等概率的知识把我送到了西南,这整日笼在一望无际的灰蒙蒙之下的成都。

丢丢依旧留在南部,一个绚烂的城市,一所不见经传的大学。

事实,预不预料都在发生着。留下的,只是感受的余地。

那天我应该是去学校拿通知书,之后便去他家楼底叫他。他下来了我们想了半天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好象很多以前做过的事现在都变得弱智都只能留在记忆里了。后来不知道谁说我们去看羊群吧,然后我们便去看羊群了。

羊群在城郊的运河旁边。运河的水流到哪里我现在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水很清有一次丢丢说如果我突然跳下去你会怎么办?我说我估计会吓死的,吓不死我就回家了装作什么也不知道。那段时间他老和我说到死我有一点纳闷。

不一会就下雨了,整个天都黑下来,我们跟着羊群躲到羊圈的屋檐下,雨很大他说话我都很难听见。雨一直也没有停没有小,伴着电闪雷鸣,后来我们就笑了,然后就开始往回走。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流连路都看不清,但我们一直都在笑一直都在唱歌,我还记得我们钻进一个小巷里趟水,他指着一幢房子说那是陈蕾的家,我说她家关我什么事,你不要和我说。说点别的吧,翔子考到哪里去了?过线了么?……
我知道那场倒霉的冷战真的结束了,我们失去了战争的时间和空间。一场大雨过后是五千里的路程,我们只能一年见到一次了。

故事好象已经结束,可笑的是一直没有任何故事开始。我只不过回忆着一些往事而那些往事只和我一人有关。我可以在头脑中将他们丰富起来,这些破烂的文字却让我厌倦、憎恶,回忆本身则远不会这样,前者我可以在它结束后把它烧掉扔掉,但后者必须继续到昨天。

九月里,我坚决没有让爸妈送我出门,火车轰隆轰隆的,当我迷迷糊糊醒来窗外已经是陌生的盆地,一望无际的玉米,在秋日的阳光里精神抖擞,我茫然不知所措。两个顺道的同学把我放在这个城市里便返程了,我感动不已。

这个城市至少是小城的几十倍大小,年轻,拥挤,破旧以及虚假的繁华,对我而言,还有孤独,像一张巨大的蛛网笼罩在头顶的天空。

开始像每个大一的傻瓜一样,写信,打电话,给熟悉的和认识的人。丢丢好象很快就习惯了他的地方,他总是在电话里笑得像喇叭花似的,这让我很高兴。他比我优秀,我一直都这么想,有一个优秀的朋友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丢丢每次都询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了,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便说你还不快解决,你***那么有才气。我说才气个毛我是脓包,看过的听过的都忘记啦哄不了人了。然后他就和我说他有女朋友了,我说你没女朋友的时候再和我说吧,他说他喜欢谁喜欢谁,我都一笑而过。后来有一天他说他喜欢上,其实一直都喜欢我,我一笑,却怎么也过不了,我知道这小子想整死我了。

我说有没有搞错,我是个男人啊,丢丢!

十九岁的某一天晚上,我爬到窗台上抽烟,双脚悬在那里好象要掉下去。我根本就不会抽烟,我只会烧,我像往常一样看着对楼的女生宿舍却感觉万分沮丧。一切好象小说似的,比“百草”的色情小说还要恶心,我最值得骄傲的友情被友情的另一个支撑者给否定了,他指着我们的马说:乌鸦,这一直都是驴不是马。他说一遍我当在开玩笑,他说了三遍我就疯了。

干嘛要折磨我!我在这边过得像条虫子!

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去和他解释,所有的解释都是极度荒唐的。因为那个听众疯了,什么友情爱情兄弟的他都懂,但是他分不清了。他说他找到自己想要的了,还加了个“终于”,他很幸福他说。我说现实一点好不好,你他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蠢?

我感觉他寂寞得像只苍蝇整天飞来飞去好象很快乐其实他压根谁也不认识。

丢丢到底还是打电话过来了,笑地像个喇叭花,他说没事了,是我错了我发神经,我们还是朋友好不好。他说他现在很好,那家伙是个公司经理,挺帅的,还是个业余作家,他们很相爱……

我奇怪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并且出奇到平静。我想你想哭为什么不哭出来,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都他妈是些孬种!

“丢丢:

来信写了五页我不过花几分钟读完,实在无心细看,本来想给你电话,却害怕相对无语的尴尬,只好作罢。

真的,不知道对你说什么好,好象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眼睁睁地看着有人溺水却束手无策――或者更糟,因为他至少可以大声求援,而我却只能沉默。

我从来不曾想到一个人的感情世界可以凌乱到如此地步,我是一个不善处理感情的人你知道,我更可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以期在未来的几年里成就我所谓的自由,却无法帮你――劝你去做或者不做什么事情,因为一直以来我们的想法都没有过分歧。所以我不知道如今我劝你对我自己是否行得通。

我真的很难过,我帮不了你,我甚至不知道是否应该痛斥你。

你说的很多都是事实,但有一点你错了,你并不是永远被背弃的,至少作为亲人――你的父母,作为朋友――我,我们都不曾背弃你。

你问我为什么能够容忍你到现在,很简单我们是朋友,只要你没有背叛这份友情我们就永远是朋友。我会静静地等你自己走出来。

――乌鸦”

时间幽暗幽暗的。

正如成都的夏季里还会有凉爽的风,南部的冬天,阳光里的空气依旧是暖洋洋的。我站在太阳底下等丢丢下楼,却不感觉如何地热。小城仿佛掉进了历史里,一年多的时间连简单的改变都没有。

我们似乎很习惯地走到北街的围墙边,他找了个低处坐了下去,后面是北街外边的湖水。我站在一边扔石子,他突然开始笑,像个破喇叭花,他说你想说什么你就说吧,搞那么深沉干什么?我拾起个石子猛力一掷,还是没能够到对岸,我说有什么好说的,翔子回来了么?你有他家电话么?……

丢丢在校友录上说乌鸦你也太不够兄弟了,暑假都不回来,一年只能见一次了真没意思。我说我愿意啊谁不想回家?不要老叫我兄弟,谁是你兄弟?……

我知道,不论丢丢再做什么事,我都不会感到惊奇了,因为我们是朋友,他就是我,我们是两个人,也是一个人,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不知所终却是无知无邪的青春。

[全文完]

谨以此文献给我最好的朋友W.Z.并纪念我们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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